2022年09月08日
第007版:城事

会“说话”、可自动报警、24小时监控取证

我市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本报讯(吴菲菲 翟进)“请注意,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毁损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9月6日,记者从镇江经开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对一家涉案企业使用会“说话”、可自动报警、能实现24小时监控取证的物联网“电子封条”,这是镇江法院系统首次在执行阶段采用“电子封条”的方式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

据了解,此案涉及工人工资纠纷。经劳动仲裁后,被执行企业一直没有如约支付工人工资,两名工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据案件承办人、镇江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李晓光介绍,目前这两名工人被拖欠10个多月的工资,总计约1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调查发现,涉案企业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房产、动产,经营所在地自去年10月起已人去楼空,只剩下空调、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尚未处理的设备。执行干警仔细对现场进行摸排,准备查封在场的办公设备。

按常规操作,查封的设备进入拍卖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并且涉案企业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与此同时,传统的纸质封条易脱落、遭人损毁,还无法对非法损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场所、破坏查封现场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如何才能更有效地监控房屋的查封状态?执行干警想到了“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信息化技术”的新“门神”电子封条。

“别看它只是个小小的长方体白盒子,却能实时联网。无需接电,可以用很长时间。一旦有人接近或强制开门,或者强行来搬里面东西的时候,系统会及时发信息通知我们,并且把图像信息、声音信息都传送到指挥平台。执行法官能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李晓光告诉记者。

电子封条的启用是镇江经开区法院在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过程中的一次成功实践,充分发挥了物联网在推动解决执行难中的重要作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潘琦表示,今后他们将更加完善电子封条的功能,让科技创新成果充分融入司法实践和司法应用,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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