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红生 朱婕)近日,消费者徐女士向我市“智慧315”维权平台反映,自己办理会员卡的美发店突然关门了,被告知可以去另一家店消费,但因距离家较远,她不想转店,可以退款吗?对此,市消协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可自行选择是继续接受转让后的商家服务还是退款。
徐女士在一家美发店办理会员卡并签订相关合同,充值2次共2400元。可是不久后,这家美发店就关店停业了,“我的会员卡没法继续在这家店继续使用。我收到短信,通知我可以到另一家美发店使用,另一家美发店我不太想去,希望商家能退款。”徐女士说。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在收取消费者预付费用后,就承担了对消费者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如果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履约,应当提前将转让情况告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自行选择是继续接受转让后的商家服务还是退款。
据了解,商家在未全部向消费者履行服务义务,就将店铺连同充值的消费金额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债务转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家在转让充值消费金额前,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擅自转让充值消费金额,也就是转移债务的行为,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尚未消费的卡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