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民在哈尔滨市一公交站台边等待车辆。5月10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64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5月11日零时起,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常态化交通出行,扩大复商复市范围。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