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讯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使用规范有序、应急物资运输通畅快捷,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交通防控组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畅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梳理了应急物资范围,基本涵盖医疗防控物资、生活物资、工业生产物资、农业生产物资、公共事业运行保障等常见领域。明确了申办管理方式,理顺应急物资车辆运输通行证申办渠道、流程和部门分工,与前期出台的交通防控政策保持衔接,保证了申办工作的平稳有序。
同时,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督查检查,明确“谁申领,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责任机制,以通行证管理为抓手将监管工作贯穿应急物资运输全过程。并加强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运输车辆、人员和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在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通畅的同时,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姚秀峰 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