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讯 昨日,长航镇江公安分局将2021年3月在长江非法采砂的犯罪嫌疑人崔某龙、崔某辉移送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市高港区水政监察大队等6家涉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暨巡航专项行动。巡航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辖区某码头发现一艘名为“龙浩×××”的船正在过驳江砂。民警随即登船检查,船上的崔某斌、崔某辉等人无法提供采砂的合法手续,也无法说明江砂来源。民警于是口头传唤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崔某斌承认自己是船主并“交代”了犯罪事实:2月27日21时,崔某斌、崔某辉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崔某斌负责经营的“龙浩×××”船伙同一条采砂船在长江安徽段水域盗采5000吨左右江砂,后运送至泰州段过驳给小船。崔某辉等其他船员也称崔某斌就是船主,交代的事实也与崔某斌所说相符。
过于“顺利”的侦查过程让民警起了疑心:根据经验,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往往负隅顽抗,在民警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才会逐步供述犯罪事实。
不久,此案被公安部立为督办案件。民警持续发力,一方面调取有关资料,另一方面多次讯问崔某斌,深挖案件线索。怎么联系采砂船、船员分工、工资如何结算?果然,对这些关键问题,崔某斌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民警推测,崔某斌很可能不是船主。民警循线追踪,真正的船主浮出水面——崔某斌的表叔崔某龙。
在民警调查取得的充足证据面前,崔某斌终于承认自己为实际船主崔某龙顶罪。同时,民警在深挖江砂去向过程中发现,大量证据指向了另一名船员——崔某辉。他才是真正负责联系过驳、售卖江砂的犯罪嫌疑人。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警方果断对崔某辉采取强制措施,对崔某龙上网追逃。
当年5月25日,在上海警方协助下,崔某龙被抓获。崔某龙到案后,拒不供述犯罪事实。民警一方面以崔某斌、崔某辉为突破口进一步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对崔某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持续努力,民警逐步查清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作为船主和实际经营者,崔某龙提供其名下的“龙浩×××”船用于非法采砂,并安排崔某辉在船上负责;崔某辉负责联系采砂船、指挥非法采砂活动和联系买家销砂,并向崔某龙汇报;崔某斌负责被水政、公安部门查获后冒充船主顶罪。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分工明确,于2021年2月27日在长江安徽段非法盗采江砂1船,共计4760.54吨,涉案金额333237.8元。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翔 曹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