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讯 12月23日下午,丹徒法院对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管委会民政办原协理员朱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在任期间,两年内贪污、挪用公款共270万余元,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朱某利用担任管委会民政办协理员负责发放民政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复印领导签字、伪造支出凭证等手段,以虚增项目、重复报支、提高发放标准等方式,先后49次以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优抚对象补贴、农村低保物价补贴等名义骗取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592938.32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9年12月11日,朱某还利用担任管委会民政办协理员职务便利,在负责发放2017年和2018年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项目经费过程中,未按文件要求将报支的10.8188万元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擅自截留该款项,用于归还个人消费产生的欠款,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被告人共退出赃款123.8万元。
(仲佳 吴俊猛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