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
第009版:城事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符合法定程序

最高法终审:我市知识产权局胜诉

京江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布维持镇江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这标志着本轮机构改革后,最高法开庭审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以知识产权局胜诉的方式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案历时近两年时间,原告北京某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对当时镇江知识产权部门作出的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不服,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8月20日,镇江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翟春辉亲自带队,赴最高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镇江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胜诉既厘清了原告企业与第三人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维护了第三人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也体现我市知识产权局遵循法律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处置行政争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为今后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俞佳融 施萌 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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