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第005版:现场

办健身卡一年却一天都没去 因为会馆至今未开门营业

消费者怀疑圈钱诈骗,警方调查认为店方并无犯罪事实,律师建议起诉违约

一年前称即将开业的健身会馆,至今尚未营业。近200名消费者办理了健身卡,涉及金额30多万元。消费者认为健身房经营者故意诈骗。警方经调查确认不符合构成诈骗的主客观要素,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筹备一年仍未营业

市民鲍女士向记者投诉称,去年11月,她看到九华山庄有一处名为天舒健身会馆的门店正在筹备开业。考虑到离家近,店方又正在搞活动,她便交了两次50元抵付款,之后又交了3680元,办了一张“买两年送一年”的健身卡,共计花费3780元。

然而今年1月,健身会馆并没有按约定时间开业,几次贴出通知,以装修进度、健身器材厂家生产延误、申报电梯安装等原因推迟开门时间。其中1月14日,健身会馆贴出通知称无法按期正常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客户可选择退卡。“还有一张告示上说是3月中旬开业,反正最后也没开,钱也拿不回来。”

“听说有1000多人交了50元抵付款,真正办卡的有两三百人,涉及费用总共30多万元。我们之后报了警,健身房老板前来协调却不肯退钱。”鲍女士说,从来没看到健身会馆有器材,也没看到店里的营业执照,甚至听说老板都没有租下这套房,鲍女士据此怀疑老板假装开业,实则诈骗圈钱跑路。

员工工资也被拖欠

根据鲍女士提供的告示上的电话,记者打了过去。经营者卢先生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工作人员徐先生的电话接通了,他告诉记者,经朋友介绍,他来到这里工作了三个月不到,其间一直在做健身会馆开业的筹备工作,他也没看到过营业执照,至于租房合同,卢先生和房东没有最终敲定,但卢先生当时确有租房意向,员工未和健身会馆签订劳动合同。“最多的时候工作人员有30多位,最少的时候有十几位,卢先生还欠着我们20多天的工资4.3万元呢。”

徐先生说,在此工作期间,健身会馆已经装修了一半,健身器材也已经订购,是否付款他不清楚,交50元抵付款的人约有400人,最终成为会员的200人不到,涉及金额30多万元,他也想找卢先生要回工资。

警方调查无犯罪事实

该健身会馆是否涉嫌诈骗?蒋乔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诈骗主观上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是虚构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经全面调查,对方未采取这方面的手段,不符合构成诈骗的主客观要素,且协调时对方未逃避,当事人向镇江城建集团租用了房屋并购买了相关器械设备,由于后期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投入,导致合同约定没有成功。派出所认为并无犯罪事实,所以不予立案。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也于7月5日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建议相关人员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江苏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认为,健身房经营者负有举证责任,应主动出示租赁合同、购置健身器材凭证等证明,另外还要看健身房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以该健身房的名义与消费者签约,如果没有,则嫌疑虚构事实,如果有,那就是未履行合约,消费者可提起违约之诉,若消费者在10人以上,可提起集体诉讼。(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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