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
第006版:城事

停车纠纷致数万元吊坠“失踪”

法院调和双方终达成调解

京江晚报讯 业主和物业因私家车停车问题发生肢体冲突,拉扯中,物业人员价值3万余元的钻石吊坠项链被扯坏,钻石吊坠也丢失了,双方就赔偿问题闹上了法庭。近日,在经济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法官的协调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撤诉。

今年3月底,家住丁卯某小区的邱欣(女,化名)骑电动车回家时,因家中汽车的停车问题与物业人员闫荷(女,化名)起了争执,两人在小区大门附近发生肢体冲突。拉扯过程中,闫荷佩戴的钻石吊坠项链不见了。两人查看物业监控录像后,在邱欣的电动车上找回了项链,但项链上的钻石吊坠却未能找到。经公安协调未果,闫荷诉至法院要求邱欣赔偿吊坠损失三万元。

5月下旬,此案在丁卯法庭开庭。法庭上,闫荷出示了吊坠的购买发票,向法官和邱欣说明,吊坠是丈夫上周刚买来送给自己的礼物,纪念意义重大。而邱欣则表示,根据现场情况,不能证明吊坠就是在双方拉扯中丢失的,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组织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当庭未能调解成功。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多次电话联系两位当事人。终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初步达成了由邱欣赔偿闫荷1.8万元的调解方案,并约好时间共同到庭签署调解协议。

没想到,签署协议当天,邱欣提出:“我们家最近经济条件不太好,我手上没有那么多现钱。能不能我先给你几千块?到明年年底前我一定全部付清!”

“到明年年底也太久了!你这个方案我不同意!”闫荷一口否决了邱欣的方案,怒气冲冲地直接离开了法庭。调解又一次失败了。

考虑到闫荷和邱欣是同一小区的物业人员与业主,法官选择继续调解。一方面,法官联系了闫荷,了解她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代理律师等共同劝解,安抚好闫荷的情绪并做通她的思想工作。此外,法官也和邱欣沟通,请她尽量一次性付清赔款,避免选择分期给付。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邱欣最终以1.7万元现金给付的方式取得了闫荷的谅解,闫荷撤诉。

(任偲佳 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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