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30日
第007版:城事

公心法官赢公信,原告败诉赠锦旗

京江晚报讯 在法院,案件胜诉方给法官赠送锦旗的例子很多,败诉了还向法官送锦旗的事情却不常见。然而,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平昌法庭副庭长陈宁近日就收到了一面案件败诉方送来的锦旗。

“这个案子判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支持这位当事人的大部分诉请,他们竟然还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这可真出乎我的意料!”送走当事人,陈宁打开了话匣子……

4月23日下午,案件当事人来到法庭。年仅八岁的小陶(女,化名)作为原告,将她的父亲陶昌(化名)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给付医疗费、伙食费、校外辅导和兴趣班学费等各类费用共计近一万元。当天,小陶的母亲和外公分别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和委托代理人出庭。

开庭前夕,陈宁就发现原告方的诉请表述很不规范,诉讼请求的费用性质也不明确。考虑到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原告方在法庭上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在庭前调解阶段,他主动向原告方提出建议,可以聘请一位专业律师,保障他们的诉讼权益。

“不请律师是不是就不能开庭了?”

“没有律师当然可以开庭。但是你们的诉讼请求不够清晰明确,如果就这样开庭,你们的诉讼权益得不到完全的保障。”

“只要不影响开庭就行了!我们不请律师!”原告方拒绝了陈宁的建议。

最终,这起抚养费纠纷如期在平昌法庭开庭。

庭审时的场景果然不出陈宁所料:同样面对法官的提问,被告陶昌的答辩条理清晰,提交的证据也很翔实完整;而原告方每次作答前都要多次翻找证据材料,甚至表示起诉时某项诉讼请求中的部分金额计算有错误,要求变更金额。

为了缩短庭审时间,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为了保障原告方的诉讼权益,陈宁决定在法庭上对原告方采取最简单的“一问一答”方式,主动帮助原告方清晰梳理、准确表达了自己的诉讼请求。

由于原告方无法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最终判决并未支持原告方的大部分诉请。尽管如此,陈宁热心、耐心又细心的庭审风格却给原告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特意制作了锦旗送至法院,向陈宁表达感激之情。

(任偲佳 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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