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
第003版:城事

“老赖”们别躲了,“赏金猎人”已行动

马镇丹 摄

京江晚报讯 “喂,京口法院执行局吗?我要提供你们悬赏公告上孙萍的现居住地线索……”电话那头的“赏金猎人”说。因为这个线索,京口法院成功抓获一名“老赖”。昨天,“赏金猎人”喜提“执行悬赏金”。为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京口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

据了解,执行悬赏保险依申请人申请,发布悬赏金额为申请人缴纳保费10倍的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当“赏金猎人”寻找“消失”的失信被执行人。“赏金猎人”只需提供执行案件线索,举报成功便可获得由保险公司买单的悬赏金。

2013年1月份,孙萍、杨华夫妇为了购车与某银行签订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事后两人未按月还款。银行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孙萍、杨华夫妇玩起了“失踪”,京口法院执行干警们多次上门均扑了个空,此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案件申请执行人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寻找老赖。

悬赏公告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后,一位“赏金猎人”在11月27日致电京口法院提供线索。承办法官随后召集执行干警出发。恰巧当天是大雾天气,高速封路,干警们一路坐高铁先行赶往线索所指的无锡踩点,另一路等路况稍好后开车前往。两路干警会合后,在线索里提供的地点找到了夫妇俩的女儿。通过与其女儿谈话,承办法官用其女儿的手机拨通了杨华的新电话号码。杨华答应一周后前往京口法院履行义务。一周后,被执行人孙萍、杨华夫妇在京口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昨天,“赏金猎人”来到京口法院领取了2000元悬赏金。“赏金猎人”表示:“赏金倒是其次,关键是不想看到‘老赖’逍遥法外。”

京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建平表示:“京口法院自2016年就推行了执行悬赏制度,现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悬赏工作,减轻了债权人的保险费负担,又增加了悬赏额度,扩大悬赏吸引力,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文中被执行人均为化名)

(汪云 束放成 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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